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生平
巨鹿人,无论在当时或在后世,都默默无闻,他只不过是司法部(廷尉)一名低级的总务官(廷尉史),但也正因为身在司法部任职,所以比普通人了解的更为深刻。纪元前六七年,司马迁受腐刑已三十二年,他给当时的皇帝刘病已上了一份奏章,暴露司法的黑暗。
路温舒经此事被迁为广阳私府长,后又以文才受赏识迁为右扶风丞。当时朝廷号召公卿出使匈奴,路温舒表示自己愿意去塞外像仆役一样效劳,但辽将军范明友、太仆杜延年审议后认为他的言论不适当,没有同意而遣返。
后路温舒迁任临淮太守,治理地方有出众表现,最后在任上去世。他的子孙也多做到牧守级大官。
路温舒跟从
轶事典故
司法裁判认识
他说:“司法裁判,是国家大事,处死的人不能复生,砍断的手足不能复续。《书经》上说:‘与其杀一个无罪的人,宁可放掉一个有罪的人。’可是,今天的司法裁判,却恰恰相反。法官们上下勾结,刻薄的人,被称赞为廉明。残忍的人,被称赞为公正。主持正义、昭雪冤狱的人,却有被认为不忠贞的后患。所以,法官审讯案件,非致人于重刑不可,他对囚犯并没有私人恩怨,只是用别人的自由和生命,来保卫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已。他必须把别人陷入重刑,他才可以获得安全。”
路温舒又说:“于是,死因所流的血,盈满街市。其他处刑的囚犯,更比肩相连。遇到行刑日子,每次都杀万人以上,诚感可哀。
魏学洢(约1596——约1625),字子敬,中国明朝末嘉善(今属浙江省嘉兴市)人,明朝末年的著名散文作家。是当地有名的秀才,也是一代明臣魏大中的长子,一生未做过官,好学善文,著有《茅檐集》。被清代人张潮收入《虞初新志》的《核舟记》,是其代表作。
钱俨(937-1003),字诚允,本名信,五代时期临安(今浙江杭州)人,吴越王钱镠之孙,文穆王第十四子。
(?—618)隋会稽馀姚人,字茂世。虞荔子。博学有才,善草隶书。初仕于陈。累官尚书左丞。入隋,拜内史舍人。炀帝即位,重其才,任为内史侍郎,典机密,参与朝政。后见天下紊乱,政事日非,帝又不纳谏,且惧及祸,乃唯诺取容不敢忤旨。有告败者,不以实闻。又卖官鬻爵,贿赂公行。朝野共怨。终为宇文化及所杀。
(1191或1192—1233)金利州龙山人,字京甫。工诗画。卫绍王崇庆二年进士。调考、柘二城主簿,以治闻。累迁应奉翰林文字,充尚书省都事。蒲察官奴之变,赴水死。
谢应芳(1295~1392)元末明初学者。字子兰,号龟巢,常州武进(今属江苏)人。自幼钻研理学,隐白鹤溪上,名其室为“龟巢”,因以为号。授徒讲学,议论必关世教,导人为善,元末避地吴中,明兴始归,隐居芳茂山,素履高洁,为学者所宗,有《辨惑编》、《龟巢稿》等。